一、《通风空调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定额)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、扩建项目中的通风、空调工程。 二、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、规范: 1. 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GB 50019-2003; 2. 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43-2002; 3. 《采暖空调设计选用手册》; 4. 2008 年《建设工程劳动定额》安装工程分册; 5. 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》GYD-209-2000; 6. 2008 年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》; 7. 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GB 50500-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; 8. 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》GB 50854 ~50862-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; 9. 《通风管道技术规程》JGJ141-2004; 10. 《风管支吊架图集》08K132; 11. 《风机盘管安装》01(03)K403; 12. 《风阀选用与安装》07K120。 三、通风设备、除尘设备为专供通风工程配套的各种风机及除尘设备。其他工业用风机(如热力设备用风机)及除尘设备安装应执行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》、《热力设备安装工程》相应项目。 四、空调系统中管道配管、阀门安装执行《给排水、燃气工程》相应项目。 五、通风、空调的刷油、防腐蚀执行《刷油、防腐蚀、绝热工程》相应定额: 1. 普通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,仅内面刷油定额乘以系数1. 2,内、外面均刷油定额乘以系数1. 10(其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)。 2. 普通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,定额乘以系数1. 15。 3. 风管的法兰、吊托支架、设备支架、设备部件、风帽、罩类已含除微锈和刷两遍防锈漆费用。实际刷油超过两遍的,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。 4. 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,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,人工乘以系数0. 5。 5. 必须在加工厂预制的风管及部件,其由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可按实计算。 六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 1. 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%计算。 2. 高层建筑增加费(指高度在6 层或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)按下表计算。

3. 操作高度增加费: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楼地面6m 考虑的,超过6m 时,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. 2 计取。 4. 地下室(暗室)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:

5.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。 6.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。 五、定额中人工、材料、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,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(下表中未列有的章节,是指其章节中的定额已单独列出制作、安装的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机械费,或定额仅含安装费,其产品是直接向厂家采购的成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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